关于金球通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在线发布展会
参展流程
下载申请表
现在的位置:国际商务展览网 > 文章中心 > 护照知识 > 文章正文
 
各种因公护照适用范围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发给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境外旅行、居留的证件,以证明其国籍和身份。

  我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又分为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各国的护照种类不完全相同,多数国家的护照分为外交、公务(或官员)、普通护照三种,少数国家只有一种或两种护照。

  因公出国人员持用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因公普通护照。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国有或集体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私营企业、外方独资企业),与外方合资、合作企业中的中方人员等因公务出国,均应分别申请上述三种护照。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因公普通护照由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

  我驻外国使、领馆及被授权的驻外机构可颁发各类护照及代替护照的证件。

  办理因公护照应提供的材料:

  1. 出国任务批件(原件);中央部委或外省市组团的需要出国任务通知书(复印件)、出国任务确认件(原件)。
  2. 出国人员政治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3. 出国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因公出访人员资料单》。
  4. 国家安全厅出具的关于接受“国外敌情和防谍安全知识”教育证明。
  5. 因公出国(境)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单。
  6. 因公出入境工作专管员手册。
  7. 照片:黑白小二寸、平光纸、正面免冠8张。不能用一次成像等照片。
  8. 申请因公护照资料单。
  9. 办证费用。
  10. 持照人在护照上的签名(中文名)。

  颁发护照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有权拒发护照,对已发出的护照及代替护照的证件有权收缴、吊销、注销、或宣布作废。

  在国内,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持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持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由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法律签发,具体负责签发护照的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因公护照适用于:

  1. 政府外派从事经济、技术、文教、卫生等援助项目;
  2. 国有企业单位从事经济、贸易活动;
  3. 参加各类国际会议及中外学术团体、教育机构出访;
  4. 根据协议、合作外派留学、进修、做访问学者及任教;
  5. 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人员因本企业事务出访;
  6. 承包国外工程和外派劳务;
  7. 民间组织出访;
  8. 新闻机构出访;
  9. 出国演出或举办展览;
  10. 参加体育比赛;
  11. 民航机组、国际列车和国际邮件押运;
  12. 政府或国有企业常驻国外机构等。

  持用因公护照出国(境)是公务行为,持照人在国外要注意行动要与身份相符,要遵守外事纪律,言谈要有分寸,礼貌要合乎常规,完成公务必须按时回国,并在规定期限内上交护照。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将逐步实行因私护照异地签发…
    护照中的“身份”一栏是什么
    护照包括哪些内容
    加公民出入美国需出示护照
    美国启用RFID护照 防御安全风…
    外交部出国提醒:出国前请检…
    2006年10月1日起赴美须持电脑…
    葡萄牙开始使用新的生物信息…
    七种情况中国不签发护照
    护照法今年施行 护照期满将不…
    Copyright@2005-2008 goldenexp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广东·广州市金球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1165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