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球通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在线发布展会
参展流程
下载申请表
现在的位置:国际商务展览网 > 文章中心 > 签证专栏 > 文章正文
 
德国签证照片最新规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2-7    【  

  规格:照片上,人物的面部必须居中,且左右两颊须清晰可见(面部像高度在32至36毫米间)。人物头部须完整。

  清晰度和对比度:人物的整个面部须清晰。

  曝光:人物面部曝光必须均匀,且面部不能出现反光或阴影以及红眼

  照片背景:照片应采用明亮单色、没有样板的背景,且与人物面部和头发形成明显的对比。

  照片质量:照片须采用优质像纸,图像分辨率至少要达到每英寸600点(即600dpi)。

  头部位置、脸部表情和目光方向:人物面部表情必须自然,嘴巴不能张开。眼睛要清晰可见,不能被头发或眼镜架遮盖。

  戴眼镜者:镜片的边缘或镜架本身不能挡住眼睛。

  帽子:正面免冠。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杰出人才访美签证申请期延长
    马考虑豁免中国公民赴马旅游…
    希腊申根签证所需资料清单
    马将外籍配偶签证期限延长至…
    意将尽快简化发放签证的手续…
    浅谈出国商务签证
    墨西哥商务签证
    加拿大商务签证
    美国商务签证(一)
    美国商务签证(二)
    Copyright@2005-2008 goldenexp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广东·广州市金球通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粤ICP备05116551号